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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5-2026年度教职工业绩和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2 来源:党政办


各中层单位:

根据学校《教师工作业绩评分细则》(附件1)和《教职工奖励办法》(附件2)《关于教职工奖励办法的补充规定》(附件3),即日起启动2025-2026年度教职工业绩和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范围

20258月1日至20267月31日期间的成果与业绩。

二、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具体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请详见附件4。

三、申报时间

(一)20258月1日~20266月30日期间的成果与业绩:请于20267月2日前完成申报,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中层单位。单位于20267月3日前汇总交相关审核部门。

(二)20267月1日~20267月31日期间的成果与业绩:请于20268月5日前完成申报,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中层单位。单位于20268月6日前汇总交相关审核部门。

四、特别提示

(一)请各中层单位高度重视,负责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教职工及时、如实申报业绩和奖励。

(二)咨询电话:

教务处:樊晓梅(指导竞赛)13981978368,张宇(教材)13882442291;

研究生院:朱涵明月(指导竞赛)15828062602,彭焕伟(教材)15680921702;

科技管理处:肖熠(获奖、平台)18628180645,刘雨舟(论文、著作等)18382424843;

乡村振兴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邹华围(横向科研、科技培训、表彰奖励)15008311657,蒋攀(科技特派、宣传报道)18602809400,晋超(主推技术、智库建议)13378384415

人事处:李琳 18030789905,杨晓梅 18683580019。


附件:

1.《教师工作业绩评分细则》(校人发〔2023〕6号).pdf 

2.《教职工奖励办法》(校人发〔2023〕7号).pdf 

3.《关于教职工奖励办法的补充规定》(校人发〔2023〕33号).pdf  

4.教职工业绩和奖励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docx


                                       20266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