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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双一流”建设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9 来源:党政办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报送“双一流”建设监测数据及成效评价有关材料的通知》(教研司〔2026〕4号)和学校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工作方案,现启动2025年度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与内容

2025年度监测指标与2021—2024年度一致,包括学校表和学科表,统一通过教育部“双一流”建设监测数据填报系统网上填报(网址见工作群)。学校表分工见附件1;学科表由一流学科作物学及畜牧学、植物保护、生物学3个支撑学科的责任学院分别填报。“年度”数据统计区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学年度”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口径以系统填报说明为准。

二、工作安排

(一)确定联系人(10月20日前)。联系人与往年无变化的不再报送,新增或变更的须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请各单位联系人于10月20日前实名加入QQ工作群(群号:1059678928,入群请备注“单位+姓名”)。

(二)数据填报(10月20日—10月26日)。牵头单位协调参与单位按口径填报,逐项留存佐证材料,经参与单位和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同意后系统提交;学科表由相关责任学院填报,经学科负责人审阅同意后提交。

(三)数据审核(10月27日—11月1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集中审核、反馈意见,各单位修改后重新提交;学校表与学科表同源数据须保持一致。

(四)数据上报(11月1日—11月4日)。经校领导审定后,学校完成正式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专人负责。今年是“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把关,确保按时完成。

(二)数据真实,数出有据。各单位对所填数据真实性负责,与2021—2024年度数据做好衔接,口径变化或异常变动应进行报备。

(三)密切配合,应报尽报。附件1未列明单位,牵头单位提出需求时,须及时提供数据或文字材料。

联系人:张亚林、郑敏贤,电话:028-86291838。

附件:“双一流”建设大学监测指标体系分工.pdf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