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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批办事项督办落实“有门道”
发布时间:2024-06-07 来源:党政办

办公厅(室)承担着领导批办事项的督促落实之责,作为协助领导抓落实的重要职能部门,督办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对督办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做好领导批办事项督办落实工作。

准确领会把握领导批示精神是基本前提

督办部门在接到领导批示后,要认真研究、仔细揣摩,吃透领导批示的背景,准确领会把握领导批示精神,做到准确分办、合理交办、精准督办。领导高度关注的问题,往往都是政治性强、社会影响大、事关工作大局的问题。督办部门在办理领导批示件时,要特别谨慎小心,既不能因循守旧,更不能主观臆断,要在吃透领导批示精神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向承办部门传达,全程跟踪办理进度,及时报告工作结果。对暂时拿不准的,要主动与领导或领导秘书对接,征求办理意见;对问题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办理思路,形成督办工作合力,确保贯彻落实符合领导意图。

同时,领导的批示,往往着眼于重大决策部署,对当前和今后如何开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因此,督办部门必须深入领会、准确把握这些重大决策部署,对涉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的领导批示,以及重要会议精神部署要求的落实工作,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努力推动已部署的措施落实到位、已明确的责任落实到人、已确定的工作见到实效。

完善的督办工作制度机制是支撑保障

督办工作水平的高低,与督办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密不可分。一套行之有效、科学合理的督办工作制度机制,不仅能使督办工作变被动为主动,而且可以更好地衔接上级与下级、主办部门与协办部门的关系,形成合力。

统一管理,分工负责。领导批办事项,要明确由督办部门统一负责分办交办、督促检查和审核报告,各业务部门具体办理落实,实现“统一归口管理、分工抓好落实”。

创新机制,扩大效果。探索建立领导批办事项的分解立项、跟踪督办、复核反馈、通报问责、结果运用等专项制度,形成程序化、模块化的工作流程,使督办工作有据可依,考核结果“掷地有声”。

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在督办工作中,不仅要建立督办部门、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的横向联动机制,还要建立承办单位负责人、督办工作联系人、具体执行人等纵向联动条线,构建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内外衔接的“大督办”工作体系。

同时,一支忠诚可靠、业务精通、作风严谨、战斗力强的督办干部队伍,是做好督办落实工作的重要保证。

政治强。因为接触大量领导批示件,处理大量涉密敏感事项,督办干部应具备较高政治理论水平,在大是大非面前方向明确、立场坚定,在具体工作中勇于担当、实事求是。

业务精。督办干部只有主动学习各项业务知识,熟悉各部门具体工作,努力提升自身文字综合和组织协调能力,才能正确领会领导意图,准确进行督查催办,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作风硬。正人须先正己。督办干部应始终秉持“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苦干实干,求真知、说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客观公正反映问题,脚踏实地开展工作,一丝不苟完成任务,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

找准自身定位,少发号施令,多沟通协调是重要原则

领导批示件督办督查的工作主体是作批示的领导,落实工作客体是各地各部门,督办工作是一种领导授权工作。因此,督办部门要明确自身定位,切实做到“受权而不越权、督办而不包办”。

强化大局意识。督查干部要身在兵位,胸为帅谋。督办部门架构虽小、级别不高,但绝不能满足于“收发室”“二传手”角色,要善于从领导的视野和角度去谋划工作,自觉站在全局战略高度推动落实高位启动、低处着手,实现“四两拨千斤”的工作效果。

树立自身权威。督办部门要恰当地运用领导授予的权力,做到有依有据、有理有力。同时,督办干部也要以主动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丰硕的工作成果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各部门的认可,树立自身权威。

敢于动真碰硬。督办部门要坚持“有批必督、有督必果”,“督事”与“督人”并重,盯住未落实的事,紧抓不放、一督到底,让承办单位时时有压力感、事事有紧迫感,切实发挥督办部门的“震慑”作用。

实际工作中,督办部门还应注意理顺方方面面的关系,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做各部门配合运转的“润滑剂”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的“催化剂”。

协调好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的关系。督办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一件批示的落实、一项政策的落地往往会涉及多个部门、多项内容,属于系统性工程。督办部门要科学、合理分解任务,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主办、协办单位,督促牵头部门主动作为、落实责任,提醒配合部门加强协作、补台补位,促进主、协办单位感情融洽、办法合拍,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各方力量形成合力。

协调好领导机关与承办单位之间的关系。督办工作既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方式,也是发现问题、完善决策的重要渠道。在督办落实的同时,还要针对承办单位反映的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主动向领导反映落实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为领导掌握真实情况、作出正确决策提供参考,真正发挥督办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

积极探索督办工作方式方法,加强落实情况反馈是有效手段

领导批办事项督办工作是抓落实的工作,这一性质决定了督办工作必须透过纷繁复杂的表象,扭住问题的本质和关键,采用接地气、有实效的督办手段,跟到底、抓到头。

加强研究,因案施策。督办部门不能囿于“文来文往”“闭门造车”的工作方式,要讲求工作方法,增强督办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比如,对领导关于紧急突发情况或敏感案事件重要批示件的督办,要突出办理时效,进行限时督办,可以要求承办单位24小时之内向督办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关于日常工作的领导批示件的贯彻落实,可以采取定期汇总梳理的方式,及时通报各承办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督办意见和建议,进行通报督办。对领导高度关注、多次批示或久拖未结、办理质量较差的典型案例,可以采取面对面约谈督办的方式,要求承办单位负责同志当面说明情况,共同查找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实事求是,及时反馈。反馈工作是督办部门发挥参谋助手职能作用的有效载体和反映督办效果的主要渠道。敢于触及矛盾,善于发现问题,摸实情、讲真话是督办部门的职责所在。要根据领导批示的具体内容,严格对承办部门的办结报告进行审核,逐一对照领导批示要求,对在报告中回避关键问题、只讲成绩不讲不足或缺乏具体工作措施的,坚决退回,要求重新办理;对签发、报送方式等不符合程序规范的,责令限期重报。

 

来源:《秘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