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所)及相关老师:
根据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2018年四川省科技进步奖提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推荐项目必须符合有关文件(见附件)要求,并按时在省科技厅网站(www.scst.gov.cn)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完成网上申报。
(二)提名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15年5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类和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15年5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三)提名技术发明类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当发明人少于三人时除外),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四)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四川省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五)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提名参加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各类别的评审。
(六)以相同技术内容两次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均未获奖的项目,不再提名。
(七)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与科技进步奖的提名。
(八)上两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有获奖证书),不能作为本年度省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九)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不得作为省科技进步奖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软科学项目除外)。
(十)提名项目应是在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
二、材料报送
(一)四川省科技进步奖提名书(纸质)4份(含1份原件),提名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
(二)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4套科普作品。
(三)全套技术资料及附件材料1套。
三、截止时间
申报奖励前需要做成果第三方评价的项目,务必于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评价,以便成果登记。网上提名书填写必须2018年5月25日前完成,并将全部报奖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科。
四、联系人及方式
杨 华、胡耀东:028-86293017,成都校区一教615室
向 欣:0835-2882422,雅安校区综合行政楼527室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省科技厅文)
附件2:2018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
附件3: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年度工作日程(2018年)
科技管理处
2018年4月3日